人行道護欄
作者:山東美特交通設施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山東美特交通設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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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1/9/27 1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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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人行道交通安全設施的一部分,人行道護欄在維護交通秩序,守護人行道安全上面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主要的一個作用是阻攔不良的交通行為,阻攔想著橫穿馬路的行人或非機動車或者機動車輛。那我們是不是發現了不同地方的人行道護欄規格有所不同呀?那具體的是怎樣的呢?
人行道護欄較為常用的整體高度有:0.6米、0.8米、1米、1.2米。
除了以上較為常見的高度,我們相關部門對這個人行道護欄也有一定的規范標準,如:
1、人行道人行護欄的高度從可踏面算起,不應該低于1.1m,這是為了避免行人想翻越欄桿。
2、橋梁人行護欄的高度從可踏面算起,要求不可低于1.1m這樣設置的目的是保護行人安全,避免行人意外翻出護欄。
3.當橋梁臨空側為人非混行道或非機動車道時,人行護欄凈高應高于1.4m,是為了避免騎行人翻出護欄。
4.當防撞護欄設置于人非混行道或非機動車道橋梁臨空側時,需在防撞護欄防護等級要求高度的基礎上增設防護設施使其凈高高于1.4m,以防發生事故。
人行道千千萬,安全最重要,人行道護欄的重要性不可忽視。我們只有認真按照規章制度去實施,人行道護欄才能起到真正的防護作用。